2016-08-15 23:20:14
一位年過四十的朋友要離傢去異地的藝術學院進修。
餞行會上,大傢你一言我一語,都是 鼓勵、勉勵、激勵,每個人都擦亮瞭眼睛,看她如看名貴瓷器怎樣被時光的軟佈擦拭得越來越亮,燦爛輝煌,直到有人語重心長,提出人生四原則。那個人說:“做 人要分四步走:第一,堅持,第二,堅持,第三,堅持,第四……放棄。千萬千萬,要記得。”
一瞬間豁然開朗。長久以來,我們的思維都進入瞭誤區,總覺得執著是好的,堅持是好的,百折不撓是最好的,要想達到目的,這是最有力的“捷徑”瞭:隻要執著、堅持、百折不撓,就一定能“1+1=2”,奮鬥和成功之間可以直接畫等號。
哪有這回事呢?
一次作協會上,我結識瞭一位文友,她頭發花白,皺紋縱橫,看不出多大年歲,反正兒子都快大學畢業瞭。她 告訴我,自己從十幾歲走上文學之路,到現在“發表瞭十幾篇文章呢”!而且這好幾十年的工夫,攢瞭滿滿兩大箱子的手稿,大部分紙頁都發瞭黃,就等著有一天能 夠大名遠揚,以往的這些東西就可以全部拿去發表。
她一邊說,一邊拿出厚厚一摞文章讓我看:文筆嫩,主題老,用寫報告的手法寫小說,用歌頌太陽的口吻寫散文,居然像這樣寫啊寫地寫瞭一輩子,這可怎麼得瞭?
她一邊端詳我的臉色,一邊問:“行不行?好不好?”
我支支吾吾地說:“還,還不錯。”
她受瞭鼓勵,說:“謝謝你!我會一直堅持下去的!”
我嚇一跳,條件反射地叫:“別!”
“為什麼?”
看著她探詢的目光,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她的精神我很敬佩,可是,她的做法卻是錯的。愛一個人,愛一件事,愛一份事業,愛到全情投入,那敢情好,可是 一定 要有一絲絲的理智用來衡量值不值得。文學是高尚的,這不錯,文學是神聖的,這也不錯,可是,文學也很涼薄,為她獻身,她還得考量一下,你有沒有這個底氣和 這個本事呢?雖說“將相神仙,也要凡人做”,畢竟不是隨便哪個凡人都能出將入相的。所以,不要盲目獻身啊。
她生氣瞭:“連你也小看我?你怎麼就知道我得不瞭諾貝爾文學獎!”
我被噎住瞭。
很多時候,我們的人生就毀在瞭過分執著上。所謂“百折不撓”,那是有前提的。不用說,方向錯誤一定會南轅北轍,可是就算方向正確又怎樣?一路沖著頂峰狂奔而去,能不能攀上頂峰不說,那份不肯左右枉顧的勁兒,會屏蔽掉沿途多少大好風光?
其實,從內心深處來講,人都是有“自知之明”的,會大略估量得出自己和頂峰之間的距離。可是有時候明知差得很多,仍會受所謂“百折不撓”的蠱惑,拼命往前跑跑跑,心裡想著就算到不瞭頂,也是挺悲壯的,為瞭這份悲壯,累死也值得。
真值得嗎?還是在害怕?怕中途放棄會被人笑,怕半路轉身自己後悔,怕來怕去,如騎瘋虎,下不來瞭。整個堅持的過程,其實就是在拔河,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生命像條繩子,被抻著、拉著、扯著、拽著,然後“嘎嘣”一聲,斷瞭……
做人總要明智些,適當地示弱、認輸、放棄,並沒有什麼不好。“堅持”這回事,做到九十九分就可以瞭,留下一分力氣好轉身;“執著”這張試卷,答滿九十九 分也就足夠瞭,留下一分,好回頭。為什麼非得要百折不撓?九十九折之後,爬起來,拍拍土,步向另一個方向,既尊重瞭生命,又善待瞭生活。
這,大概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