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 23:25:12
教育者或許會說:這些學生如果進大學以前,就已經學好自治自律的話,我就不必要如此提之攜之,喂之哺之;就是因為基礎教育沒教好,所以我辦大學的人不得不教。雖然是亡羊補牢,總比不教好。
聽起來有理。其實是個因噎廢食的邏輯。這個學生之所以在小、中學十二年間沒有學會自治自律,就是因為他們一直接受喂哺式的輔導,那麼大學來繼續進行“育 嬰”,這豈不是一個沒完沒瞭的惡性循環?把學生口裡的奶嘴拿掉,我們總要有個起點;大學不做,更待何時?再說,我們對大學教育的期許是什麼?教出一個言聽 計從、中規中矩、不穿拖鞋短褲的學生,和教出一個自己會看情況、作決定、下判斷的學生——究竟哪一個比較重要?為瞭塑造出“聽話”、“規矩”的青年,而犧 牲瞭他自主自決、自治自律的能力——這是我們大學教育的目的嗎?
(四)
在生活上,教育者采取懷裡“抱著走”的方式;在課業上,許多教書的人就有用鞭子“趕著走”的態度。
就上課點名這件小事來說。以學生出席與否作為評分標準的老師很多,他們的論點是:學生都有惰性,今天我逼你讀書,日後你會感謝我。
這個說法也很動人,卻毫不合理。首先,我們不應該忘記,開一門課程最根本、最重要的目的在傳授知識,而不在鈴響與鈴響之間清數“少瞭幾頭牛”。照邏輯來 說,如果一個學生不聽課就已經具有那門課所要傳授的知識,並且能夠以考試或其他方式證明他的程度,那麼他就沒有必要為瞭一個人頭點名的成規而來報到。歸根 究底,這個“成規”當初之所以存在,隻是為瞭幫助學生獲取這一門知識——讓我們在同一時刻同一地點去聽同一個人有系統的講——但是,一個學生,不論原因為 何,已經擁有那個知識,那麼要他來作充數的形式就是舍本逐末,也是為師者見林不見樹的錯誤。
反過來說,一個學生沒有那門知識卻一再缺課,教授當然要淘汰他,但淘汰的理由應該是:你沒有得到知識;而不是:你點名未到。上課出席率與知識吸取量並沒有因果或正比的關系。
為師者“嚴”,我絕對贊同;愈嚴愈好。但是那份“嚴”與“逼”必須在實質的知識上,不在僵化的形式上。換句話說,教授可以用比較深奧的教材,出比較靈活 的考題,指定比較繁重的作業,來逼使學生努力。但他如果尊重學生是一個有自主判斷能力的成人。他就沒有理由拿著鞭子把學生抓到教室裡來;充其量,作老師的 隻能嚴肅地說:上不上課在你,努力不努力也在你;你要學會如何為自己的行為擔負後果。
從小學到高中,我們的學生已經在“鞭策”之下被動瞭十二年,如果最後的大學四年他們也在鞭下長大——他們會長大嗎?畢瞭業之後又由誰來執鞭呢?
(五)
這種“趕著走”的鞭策教育貽害極深。學生之所以不能“舉一隅而以三隅反”,固然是因為在“抱著走”、“趕著走”的過程中從來沒有學過如何去思考,有一個實質上的困難使他即使想開始也不可能。
信仰鞭策教育的人不相信學生有自動好學的可能。於是設置瞭七七八八的課目,塞滿學生的時間。大一的學生,譬如說,一星期就有三十多個小時的課。大四的課少瞭,有些系就強迫學生修額外的學分,作為防范怠惰的措施。
可是我面臨一個巨大的難題。
文學是思想;每一小時的課,學生除瞭必須作兩小時的課前預讀之外,還得加上三小時課後的咀嚼與消化,否則,我付出的那一小時等於零。文學,也不是象牙塔 裡的白日夢;學生必須將那一小時中所聽到的觀念帶到教室外面、校園外面,與廣大的宇宙和紛擾的現實世界銜接起來。否則,這個新的觀念也等於零。
這些,都需要時間與空間,可是學生辦不到。他們的課程安排得滿滿的,像媒婆趕喜酒一樣,一場接一場。他們的腦子像一幅潑瞭大紅大紫、沒有一寸留白的畫。
如果怕學生怠情,我們應該增加學分時數強迫學生把“身體”放在教室裡呢,還是應該加深加重課程的內涵使學生不得不把整個“心”都投入?這是不是又牽涉到一個本末的問題?
我們如果不給學生時間與空間去思考,我們又怎麼能教他們如何思考呢?
在國外教書的那許多年,我踏出教室時常有生機盎然的感覺,因為在與學生激烈的反應與挑戰中,我也得到新的成長。在這裡,走出教室我常有被掏空的感覺,被針刺破瞭的氣球一般。學生像個無底的撲滿,把錢投進去、投進去、卻沒有什麼驚奇會跳出來,使我覺得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