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一詞的由來 語文一詞被張之洞首用

2016-08-17 23:20:17

  正是在這種文化背景下,1949年5月,吳玉章、黎錦熙、葉聖陶等共同組建文字改革研究會。該協會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研究和試驗中國文字改革方法。是年10月,研究會正式成立,定名為“中國文字改革協進會”。葉聖陶出任該協會的編審出版委員會主任,吳玉章、沈雁冰、周揚、胡喬木、胡愈之、胡繩、徐特立、陳望道、陳鶴琴、郭沫若、陸定一、董必武、魏建功等任常任理事。而這個協會中的不少成員恰恰也親自參與瞭新中國第一套國傢通用語言文字課程教材的編寫。有著倡導新文字背景的教育人共同促成瞭建國初第一套《語文》教材的誕生。這套教材和新的課程標準的推出使得“語文”作為一門課程名稱的正式確立。梳理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文化發展史,作為歷史誤會的旨在廢除漢字的新文字運動正是我國國傢通用語言文字課程名稱中民族、國別標識或國傢通用語言文字標識缺失的一大文化背景。那個時代潛在的思維邏輯就是:既然我國語文改革終點是拼音化,漢字將成為被替代的語言符號,那麼我國語文課程名稱中的有關標識問題的有無已無足輕重瞭。

  課程名稱是課程本質屬性的語言凝結,各國社會母語課程的本質屬性均為民族性和言語性。“國”為中國國傢通用語言文字的標識,“語”和“文”則是語言文字的簡稱。將“國語”“國文”更名為“語文”絕非僅僅是文字的改變,其中暗含瞭對於民族性的忽視,實踐中也就代表瞭不同的教育思路。新中國成立後漢字拼音化曾經是國傢戰略。上世紀50年代頒佈並推行的目標曾被設定為“為推行簡化漢字和進一步采用拼音文字奠定良好的基礎”。新課改之前小學教學中要求學生直呼純拼音課文而忽視寫字和書法教學等,都留下瞭漢字拼音化的歷史遺痕。毋庸諱言,“語文”課程名稱內蘊著一種文化自卑情結,這種不自信必然造成課程建設上文化自覺意識的缺失。教育專傢馬智強先生認為:“語文”是一個功利化技術化的名稱,更名“語文”,“代表國傢、民族的‘國’、代表古國文化的‘文’都被轟下臺瞭,隻剩下代表工具的赤裸裸的‘語’和‘文(書面語)’”。教育人畢唐書先生提出:“語文學科應該理所當然地稱為‘國語’,把母語文化——國語名之為‘語文’,是對其本質屬性的閹割。”北京十一中學校長李希貴也認為:“告別瞭‘國語’的當代中國語文教育,用瞭五六十年的時間,在幾代人身上生生地把母語的根基斷絕瞭,而且至今不從這方面反省,我們甚至已經喪失瞭這方面的反省能力,因為在我們幾代人的頭腦裡,從來就沒有‘國語’的記憶。”“我們不應當矮化漢語教育,工具化漢語教育,讓語文回到‘國語’,是名至實歸、天經地義的事。”王麗在《高考語文丟失瞭什麼》一文中指出:“‘國文’‘國文’,堂堂一國之文,中華民族的五千年文明之根,我們每一個中國人的精神之根,文化之根。它喚起的是我們潛意識深處對自己國傢民族文化的認同感。這種認同感使我們從拿起母語課本的第一堂課——即開啟童蒙的第一天起,就意識到,‘我’是中國人。它給我們一個文化上的身份證。這個身份證烙在我們情感和意識的深處,無論走到世界的哪一個角落,都不會丟失。”“但‘語文’好像隻是一個模糊的所指。……兩者無論是在符號學,還是語義學上的內涵都不一樣。”程更新在《“語文”“國文”,並非僅是一字之差》一文中也指出:“‘國文’這個詞,或許更加能夠激發起學習者對祖國傳統文學、文化的熱愛,能更直接地作用於人的心靈,更能夠讓我們把對課本中那些優美的文學作品的愛,轉換為對中華文化的愛。”

  美國學者康索亞洛·克魯茲(ConsueloCruz)指出現代民族國傢可以通過教育等話語系統,加強對統一國傢的認同,從而獲得一種共同命運意識。近年來包括“國學”在內的“國”字頭語族詞匯的興起正是國人中華文化意識覺醒的標志。漢語普通話是我國通用語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國傢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第三條規定:“國傢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第十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依法治國,國傢通用語言文字運用學習課程名稱中增加“國”字標識有助於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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