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4:30:16
在絕對權力的統治空間裡,擺不正自己的位置,時時處處恃才傲物,說怪話講酸話,是歷史上不少自命清高之士的嗜好。仿佛不這樣,就顯示不出自己有智商,就顯示不出自己卓爾不群。
諷刺挖苦倒在其次,否定重大決策,更是對當權者的反叛和打擊。
譬如曹操頒佈瞭一條禁酒令,說酒會亡國,必須嚴禁。
其實,曹操的本意是為瞭節約糧食,非要說這也是利國利民之策。可孔融不幹瞭,跳出來高談闊論,說自古以來,亡國的還有女人,怎麼不把女人一起禁瞭?曹操無言以對。
反對一回就算瞭,可孔融回回都反對,這就讓曹操極度惱火,記恨在心。
三、謀殺孔融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秋七月,曹操要發兵南攻荊州劉表。
他知道孔融和劉備的關系一向親密。這傢夥平時就一貫唱反調,關鍵時難保他不會下爛藥。
於是曹操決定,幹掉孔融。但孔融是一個名士,不能說殺就殺,一方面,曹操可不想背負濫殺無辜的罪名;另一方面,如滿寵所言,要服眾,不要失去民心。
那麼,妥當的方式就是謀殺。
謀殺的要領在於周密、嚴謹的部署和策劃。曹操精細盤算,認為給孔融羅織罪名最為妥當。這罪名還不能是一個,要多個。
於是,謀殺行動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這年的八月二十四,曹操派光祿勛山陽人郗慮出任禦史大夫。為什麼要讓郗慮做禦史大夫呢?因為曹操很清楚,此人素與孔融不合。
第二步:郗慮一上任,曹操就馬上指使他搜羅孔融的過錯。郗慮既樂意又賣力,搞別人興致差點,搞孔融他來勁瞭埃
很快,郗慮就搜羅到給孔融定罪的證據——孔融曾經揚言“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
卯金刀就是繁體的“劉”字。這就是謀反的論調。
而且,從前孔融在北海的時候,看到王室不安寧,招集徒眾,要想圖謀不軌,後來和孫權的使臣談話時,又毀謗朝廷。
要說這罪名夠大瞭。可曹操認為,僅此一項罪名還不夠猛,命郗慮繼續秘密調查搜羅。
於是,郗慮又收集到孔融的兩大不孝的言論。
一個是不尊重先哲。
孔融曾和禰衡互相吹噓,禰衡贊孔融,說你是“仲尼不死”;孔融則回贊禰衡,說你是“顏回復生”。倆哥兒們臉皮確實夠厚的。
另一個不尊孝道,鬧饑荒的時候,孔融對別人說,“如果父親不好,寧肯把東西讓給別人吃,讓父親餓死”;
對於母親,孔融認為,母親和兒子沒有什麼愛,就像一件東西暫時寄放在瓦罐裡,倒出來後雙方就毫無關系瞭。
行瞭,兩大罪名,不忠不孝。一個鼻孔流血,隻是火旺,兩個鼻孔一起流血,你死定瞭。
四、孔融之死
實際上,一條謀反言論就足以幹掉孔融瞭。為什麼曹操偏偏要兩項罪名呢?
這就是曹操的高明之處。
其一,漢朝是主張以孝道治理天下的。
曹操的精明和奸詐就在於,以不孝為罪名強加於孔融,不僅除瞭心頭之患,而且表明自己遵循孝道,維護漢室。
無論從政治角度,還是籠絡人心的角度,都讓自己獲得利益,可謂是一箭雙雕。
其二,以不孝定孔融的罪,可以充分掩蓋謀殺動機。
在不孝的後面,再加上一條謀反的“副罪”,孔融便更加罪有應得瞭。
其三,將不孝罪放在謀反罪前面,作為“主罪”,也顯示自己的大度,你孔融通敵劉備,也可以不殺你,你也可以去投奔他,我曹操愛才,絕不濫殺人才,但你不孝,就必須處死,屬於“揮淚斬”。
其四,以言論治罪,也給恃才傲物或者沽名釣譽者一個警示,不許妄自尊大,不許講怪話,講怪話、諷刺、挖苦絕不是活躍政治空氣,而是作亂。
在專制的政權裡,你們應該是沉默的大多數,沒有人權,更沒有話語權。
其五,這兩大罪名,可證明孔融人品有問題。
肉體殺掉,還消滅你的名譽,讓你永世不得翻身,讓陳壽寫《三國志》也不敢給你立傳。這就叫踩死你,還踏上一萬腳。
因此,曹操在佈告上寫道:融違反天道,敗倫亂禮,雖肆市朝,猶恨其晚。
這個沒打紅鉤的佈告,充分表達出曹操的憤怒,“猶恨其晚”,殺你還殺晚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