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6 23:45:18
3、 會後跟進:會議開完瞭,形成決議,並不意味著會議就結束瞭。會議形成的決議最終要執行下去,落實到位,會議的效果才能真正顯現出來。所以管理對會議形成決 議的執行情況、執行成績,以及存在問題也要及時進行瞭解,並根據情況適當調整,會後的跟進才是保證會議效果的根本和重中之重。
三、會議大忌
1、 冗長無果:筆者遇到過這樣的一位主管,每次開會,都幾乎是冗長無比,且每次都沒有明確結果。本來一個小時的事情,在他的會上,說著說著,就說成瞭別的事 情,而且是七口八舌,議論紛紛,他自己也說得不亦樂乎,結果時間一分一分的過去瞭,要下班瞭,才發現會議問題還沒有討論完,隻有延長會議,可這個時候,員 工不幹啊!加班又沒有加班費,傢裡還有一大攤事情,要不就是有自己的私事,他還在不停的講,下邊卻在不停的看表,焦急萬分,問問題,沒有表態,他說一個什 麼,下面都是OK,無一票否決全票通過,最後的結果呢?是可想而知的瞭。所以領導者一定要註意會議時間,既要放得開,也要拿得住。
2、 老生常談:會議多瞭,就要增強會議的新鮮性,避免老生常談,沒有新鮮。當然,如果每次會議,都是談論同一個問題,那麼,這個領導肯定也是存在問題的,一個 問題怎麼可以多次談論而未得到解決呢?同一個問題,出現一次二次可以原諒,三次四次,甚至不斷說,不斷重復發生,就不正常瞭。
開會是一門技術,有的人開瞭幾十年會都還不懂得開會,常常是“瞎”開,“亂”開,既“害人”,又“害己”。
四、羅伯特議事規則
另外可以參考一下《羅伯特議事規則》,這是一本曾經被孫中山推崇的小書。
這裡摘錄一些我們耳熟能詳的一些原則,其中包括:(1)平衡原則,即保護意見多數者的權利也保護意見占據少數者的權利,甚至沒有出席會議的人的權利也得到保 護,從而最終保護所有這些人組成的整體的權利;(2)對領袖的制約,集體在交出自己一部分權利給領袖的同時,必須保留一部分權利,確保自己在根本上能夠直 接控制集體自身的事務而不被領袖所控制;(3)多數原則;(4)辯論原則,每個人都有權利通過辯論說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直到這個意志變成總體的意志 等。這些原則在我看來,饒有趣味,因為萬事皆有內在的原理,我們現在所學的法律,特別是程序方面的原則,很多與之如出一轍。
具體的規則摘錄如下,有興趣的人不妨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