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作傢,但卻沒有一個讀者

2016-08-13 17:15:07

文/梁文道

很多人以為一個電臺或電視的清談節目要做得好,主持人的口才是最重要的。但就我個人的觀察和體會,原來這個世界上大部分成功的清談節目靠的是參與者的“耳才”,而非口才。也就是說,懂得聽有時要比懂得說更要緊。因為談話不是獨白,你說的任何一段話都不可避免地坐落在對話者的言詞之中,它構成瞭你的背景,發展瞭你的言論。假如你隻是抱著滿腹的宏論,卻完全聽不到別人在講什麼,就算你說得再有道理,也難免予人一種格格不入的錯亂感。

更重要的是我們也許有錯,也許需要檢視自己的信念,除非我們堅持自以為是的正確要比共認的真理還偉大,否則帶著耳朵去參與對話就是一次檢驗自我的好機會瞭。詮譯學宗師伽達默爾在他的經典《真理與方法》裡如是說:“……必須從一開始就對文本的異己性保持敏感。但這種敏感既不涉及所謂的中立,也不意味泯除自我,而是為自己的先存之見與固有理解容讓出一塊空地。對自己偏見的覺察是件重要的事,因為這樣,文本才能呈現出它所有的他性,以及它那相對於讀者固有理解的真理”。解讀文本固如是,與他人對話恐怕更當如是。

因為在央視上講清史而聞名的閻崇年先生曾被人摑瞭兩巴掌。那是一場作品簽售會,一位年輕男子排隊走向正在為讀者簽名的閻先生,然後發難出手。據目擊者說,當時還有人在現場大叫漢奸,看來是針對閻先生種種為滿清辯護的言論。那位年輕人的朋友後來解釋他揍人的理由是因為他沒有和閻崇年平等辯論的機會。

我不想參與評價清廷的史學爭論,也暫且不談這件事情的後續處理對不對(那位青年後來遭到當局重罰),我甚至很能體會那種由於欠缺交流機會而生起的沮喪與憤恨。可是我很好奇出手打人與言談對話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假如我說瞭一番駁斥對手的話,而對方不能完滿回應甚至不理睬我,於是我動手給他一巴掌,這是否表示我這一巴掌其實是我所有想法的延續和表達?一個耳光又是不是一段話的代替呢?如果打人也是一種辯論的方法,我是否也該預期對方將以拳腳回報?因為對話和辯論總是有來有往的。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閻教授總不願正面回應那些青年的理由(是沒有時間,還是他的回應被人覺得不夠正面?)。我隻知道這是一個急躁而喧囂的時代,我們就像住在一個鬧騰騰的房子裡,每一個人都放大瞭喉嚨喊叫。為瞭讓他們聽到我說的話,我隻好比他們還大聲。於是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別人到底在講什麼。

也許我們乖得太久瞭,不想再當個隻能聽話的傻孩子,所以我們現在都有話要說。周遭如此喧嘩,我必須用盡心思把文章的標題起得聳動一點,讓我發言的姿態張狂一點。也許我說得沒有什麼道理,但起碼我被人聽到瞭,也許別人沒聽懂我到底說的是什麼,可是說話的語調和姿態要比說出來的內容還重要,因為正是那些語調與姿態讓我被人看見。被人看見,所以我存在。於是每個讀者其實都是作傢。在一篇一萬字的文章裡看見一句令我不滿的話,忘記剩下那部分吧,我要寫一篇兩萬字的回應來批判它。我為什麼要耐著性子看完那篇東西呢?我為什麼要深入甚至同情地理會它的真正含義呢?它隻不過是我用來表達自己的機會和借口罷瞭。

個性被壓抑夠瞭,因此“個性”二字是今天最高尚的品德。聽別人說話不算個性,讓別人聽見我說話才算是個性。所以這是每個人都要說話,但卻沒有人想聽的年代。在這樣的年代裡,清談節目或許是不必要的,我想。

點評:急於表達自己就忘瞭傾聽別人的想法,好像太心急要說服什麼,說服什麼人,或者說服自己。隻是失去瞭傾聽,別人哪裡還能聽懂你說的是什麼。

人與人之間,在溝通上常常有一些誤解。表面上看,誤解是源於信息來源的不同以及表達中的扭曲、刪減等現象。比如人本能的會根據自己看到的、聽到的、或感覺到的信息作出判斷。然而,面對同樣的信息,不同的人卻可能做出不同的判斷。一方偏聽偏信,另一方卻一葉知秋。顯然,斷事單憑信息來源和信息量,好像還不是本質原因。

溝通的鴻溝不僅受限於信息的來源,亦受限於處理信息的基本思維模式。很多人常常本能地把事情往壞裡去想呢?也就是說,常常是先看到“危險”,其次才會看到“機遇”。為什麼如此?大約對這些人而言,是生存為第一需要使然。往壞處想,固然可能冤枉好人,但至少可以保命。因此,要令人們可以看到信息的更多價值,挖掘信息中的更多關於“機遇”的部分,調和基本的安全感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