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7:43:35
第二,就是我們骨子裡或多或少都充斥著諂媚和自卑。當一個人是弱者時,對公正規則秩序倫理渴望得要命,恨不得馬上出現救世主懲惡除害,面對那些手握權力和 話語權的人呢,人前諂媚逢迎,一到瞭背後就萬般唾罵;但,當自己掌握哪怕一丁點的權力時,就會將其發揮的淋漓盡致甚至變本加厲,想得到剛邁入的“圈子”的 認同,拼命脫去之前的“卑賤的過去”。
對此我想起瞭我看的《路西法效應》裡面,也有相同的說法——無意識是第一小步,對他者的非人化對待,對自身的去個人化,個人責任的分散化,對權威的盲從,對群體準則不經批判思考的服從,以不作為和冷漠的形式被動容忍邪惡。最終演變成瞭惡果~
這些,不僅是昨晚發生在影院裡,也發生在電影蝙蝠俠中,更發生在現在中國的各個角落。。。
其次道歉是應該的,因為影院有責任,犯錯的人也要付出代價或者表示道歉,但是這種道歉應該最起碼的尊重人格尊嚴和符合人性。否則所謂的權益保護,就會傷害別人的權益。
我不禁想起瞭1988年的李寧,比賽失誤後中國人沒有寬恕他的,機場員工跟他說你這麼還有臉回來,有人寄繩子給他叫他上吊自殺以謝國人。2008年的劉翔 (我這裡不說2012年的事),因傷不能參賽,也聽到一片罵聲說怎麼你關鍵時候就不行。。。。因為傷病和比賽失誤遭到這樣的對待,我們國人這樣的態度符合 人性嗎?
最後想起《聖經》中耶穌說的那句話:“你們中沒有犯過錯的,可以拿石頭丟她。”
點評:每個人的心中都住著一個小鬼,它會在某些條件的刺激下突然竄出來,就像電影或現實中的“貝恩”,這和智商無關,卻取決於每個人的人性關懷。
這裡再介紹點蝙蝠俠裡大反派貝恩的來歷:
貝恩是蝙蝠俠最強大的敵人之一,他在IGN的漫畫史上100名惡棍中,排名34.為什麼呢?因為他曾經折斷過蝙蝠俠的脊椎!
他從小在Pe a Duro監獄中長大。因為他的父親被判為終身監禁。在獄中。他從小便每天在監獄的健身房中揮汗如雨,於是練出瞭超強的體格。他多讀書,讀好書,並且在監獄那殘忍的條件下,增長瞭格鬥技能。他與監獄中的牧師學習知識,多年後,他親手殺死瞭他。他甚至聲稱,自己第一次殺人是八歲的時候,他勒死瞭一名犯人。
在監獄期間,他隨時帶著一隻泰迪熊,他把它叫作OSITO。並認它做自己唯一的朋友.實際上,小熊肚子裡藏有一把刀,貝恩準備隨時用他來對付欺負他的人......
最終他成為瞭Pe a Duro監獄之王。獄方後來迫使他參加試驗,他被註射瞭一種叫作毒液的類固醇似的藥物。所有試驗品都死瞭。隻有貝恩堅持存活瞭下來,並獲得瞭超強的力量。 但是他必須每12小時註射一次這種藥物,否則他便會衰弱無力。他的註射方法是,把藥物通過一根管子,直接註射進大腦。貝恩後來和他的五位哥們一起逃出瞭監獄,來到瞭歌譚市。之所以選擇這裡,因為這裡和監獄一樣,恐懼統治一切,但是這裡罪犯的恐懼便是蝙蝠俠。於是他要打敗 蝙蝠俠。但是直接進攻蝙蝠俠,貝恩覺得自己沒有勝算。於是他毀掉瞭ARKHAM監獄的圍墻,放走瞭所有窮兇惡極的犯人,包括Joker,稻草人,瘋帽子, 螢火蟲,騎士,Zsasz等人。蝙蝠俠花瞭三個多月來重新抓獲他們。最終蝙蝠俠累得筋疲力盡。在蝙蝠俠回到宅地時,貝恩埋伏在那裡。他在蝙蝠洞中大戰蝙蝠 俠。最終折斷瞭蝙蝠俠的背椎,而導致蝙蝠俠癱瘓。這便是著名的“斷背之戰”。
隨後佈魯斯韋恩隻好把蝙蝠裝交給瞭Jean-Paul Valley。但是Jean-Paul很黃很暴力,他獨來獨往,並不承認羅賓是他的搭檔。而且使用瞭自制的高科技蝙蝠裝,來代替傳統套裝。他甚至殺死瞭惡 棍Abattoir(屠夫)。 最終他打敗瞭貝恩,拔掉瞭他用來輸送毒液的管子,並且惡扁瞭他一頓,雖然沒有殺死貝恩,但是卻把他打至殘疾。
貝恩不僅擁有超強的體能,同時他還有超常的智商。標準的德志體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