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7:31:50
儒傢和儒生也有所得。儒傢找到瞭“用武之地”,儒生找到瞭“依附之皮”。先前,儒生雖然也是“毛”,但好歹“皮”多。春秋戰國,諸侯林立。士人們自可朝秦暮楚,棄各國君主若弊屣。武帝這會,皮隻剩下一張。如不建立“士人政府”,飯碗都成問題。要實現政治理想和政治抱負,就更得有一官半職不可。現在好瞭。董仲舒替儒生們一次性地解決瞭“下崗再就業”的問題,豈非比叔孫通更有功德?
老百姓也有好處。因為儒傢的治國理念,無非“仁政”加“中庸”。這就既不至於苛暴(如法傢),又不至於放任(如道傢)。那時的老百姓,能有什麼要求呢?無非安居樂業。這就一要政府提供保護,抵禦外敵(如匈奴)和內寇(如盜匪)的侵擾,二則希望自己承擔的賦稅不至於過重。這些儒傢都贊成、認可,也會努力去做,所以民眾擁護支持。
四. 二千年之政,不能再叫“秦政”,而應改稱“漢政”
看來,政治上獨尊儒術,組織上重用儒生,思想上推崇儒學,是一個能讓統治者、老百姓和知識界,都各得其所的“三贏方案”。於是,此後直至明清,歷朝歷代都一律奉行。隋唐實行科舉以後,就更是制度化。其間雖也有變法,但都是“技術性更新”,而非“根本性變革”。這就是“漢武招標,儒傢參股”的主要意義。因此,二千年之政,非秦政也,實漢政也。百代皆行秦政治,也該叫“百代皆行漢政治”。
不過在我看來,漢武帝和董仲舒的這次“合作”或“合謀”,雖然意義重大,卻完全稱不上“革命”,跟憲政就更是風馬牛。就連其積極意義,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也要打不同的折扣。沒錯,在帝國這間公司裡,儒傢好歹也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倫理治國)。可惜這隻是表面。因為這“三分之一”,法傢還要暗中來分。這就打瞭一個對折。何況,揭示這一秘密的漢宣帝,也隻說“漢傢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漢書·元帝紀》)。其中霸道(法術)和王道(儒術),究竟幾比幾,沒人做過規定,也沒人說得清。獨尊儒術?號稱而已。弄不好,就成瞭被宋江架空的晁蓋。
剩下一半股權,也沒有保障,因為“控股”的是萬歲爺。這些哥們,多半貪得無厭。如果還“雄才大略”,就更是不由分說。在他們面前,儒傢總是節節敗退。能保住的,隻有綱常倫理,因為這碰巧也是皇帝們喜歡的。那麼好瞭:既然“君為臣綱”,你還跟他講價?你自己把刀子遞過去瞭,還擋得住他割肉?
何況儒傢跟皇傢的關系,還是“收支兩條線”。儒生的“輸誠”、“盡忠”,並沒有價錢好講。皇上返還多少,可就沒譜。碰上“仁君”,算你運氣;碰上“暴君”,該你倒黴;碰上個“霸王道雜之”的,肯定打折。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皇帝如果懦弱,或者懶惰,朝官們還有點手腳可做。有良知的,便可以趁機推行仁政。如果那皇上是“雄猜之主”,就隻能“臣誠惶誠恐,死罪死罪”瞭。這個時候,他硬行霸道,你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
不可否認,歷史上確有真正的儒傢。他們真誠地相信,帝國既然接受和采納瞭自己的主張,那就應該實施“君臣共治”。為此,他們願意和帝國的命運前途綁在一起,並做出自我犧牲。打個比方說,他們就像一個好心腸的警察,把自己和嫌犯銬在一起。而且,為瞭表示誠意,還把手銬的鑰匙給瞭“嫌犯”。結果如何,不用多高的智力,就能猜得出來。
對此,我並無嘲諷之意,更無苛責之心。相反,我對歷史上那些真正的儒傢,充滿瞭敬意和同情。畢竟,在當時的條件下,他們已經做得夠好的瞭。正是因為有他們的努力,事情才沒有壞到不可收拾,動亂也才不那麼頻繁發生。這固然是帝國政權之福,又何嘗不是普通民眾和中華文明之福?隻不過,我們不能不硬起心腸痛言其敗。否則,我們就永遠長不瞭記性。先賢們的血和淚,也就白流瞭。
註:關於秋風先生的“憲政革命論”和我的“招標參股說”,亦請參看秋風《儒傢一直都想限制絕對權力》(2011年6月30日《南方周末》),易中天《儒傢的限政隻能是徒勞》(2011年7月11日《南方周末》)。